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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0410.jpg 謝謝講師

*課程名稱: 愛滋人權

*講師: 陽明大學雷文玫老師                

*心得撰寫者:社工服務組  台師大衛教系 李慧雅

*心得

  今天,請到陽明公衛所法律政策組的雷老師為我們講愛滋篩檢倫理的法律議題,這是一個很沉重的議題,剛開始我也不太了解這個議題的重點,但在講師以親身體驗的經驗帶出她在產檢時醫院「順便」幫它驗HIV,這讓我明白這議題的重點了,當我們接受健檢或入學體檢時HIV的篩檢都有列入範圍,但前幾年這篩檢是有別於一般篩檢的,我們必須徵求當事人同意,甚至先諮商,以免受篩檢者會遭受社會暴力,但現在WHO更朝向積極性的篩檢,如果當事人接受健檢時,如果沒強烈反對,醫院還是會包含這項,可是這就衍生出一個問題:當我們拒絕HIV篩檢時我們會不會在一個受歧視的脈絡中?會不會怕被視為異類?IMAG0408.jpg  和善的講師

這真的很有道理耶,我從沒想過這個問題,好像我們平常都把這個篩檢是為理所當然,心裡都想說這是為你好耶,但個案得心理是怎麼想?如果呈陽性,會不會遭受社會暴力?就算篩檢了有足夠的醫療體制或足夠金錢去治癒嗎?好深奧,在我們國家愛滋病也有很大的汙名化,像是之前有一篇報導,愛滋病患捐血害人,鬧上社會版,這是媒體炒作的觀點,其實事實呢?他們背負了很多壓力,像是要拒絕捐血,和伴侶要安全性行為,害怕醫生的拒絕。如果沒有上過這堂課程,我不會注意到這議題,也難以想像他們生活在這個社會下的痛苦和擔憂,很謝謝講師帶我從法律的角度出發,創造我不同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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